公司“六严令”部署元旦、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工作
2014年1月份恰逢元旦、春节,为认真贯彻中央“八项规定”和中纪委《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》精神,严格执行中国电建集团公司“六个不准、八个严禁”的要求,日前,公司党委、行政就公司元旦、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工作下达“六严令”,要求各单位、部门必须严格执行。
公司要求各单位、项目和部门1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、烟酒、花卉、食品等年货节礼(不包括困难群众职工慰问);2、严禁公款购买、印制、寄送、贺年卡、明信片、年历等物品;3、严禁公司各单位、各部门之间、部门与基层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走访,送礼、宴请等团拜活动。严格禁止收送礼品、礼券、现金、各类有价证券(卡);4、严禁用公款旅游和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、健身活动;5、严禁公车私用,严格公务用车管理,有条件的单位要在节日期间将公务车辆集中统一管理和存放;6、严格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,严格控制公务支出,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基层单位、部门转嫁费用负担。
同时明确:干部到基层调研和走访慰问困难职工群众期间,要轻车从简;审计部门要强化审计监督,严肃财经纪律,对不符合规定使用的所有费用一律不予公款报销;纪委监察部门要履行监督职能,严明纪律要求,强化执纪监督,对违纪的单位和个人,一经查实,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。
供稿:公司党委、纪委